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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日期:2016/3/11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
办 公 厅 文 件
桂政办发〔2016〕7 号

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
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
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

各市、县人民政府,自治区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
      《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批准,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2016 年1 月19 日


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专项行动方案

      根据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按照中央和自治区有关工作部署,为主动适应和引领新常态,积极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破解我区产业发展新旧动能“青黄不接”的问题,加快培育壮大我区新兴产业,提高我区产业发展质量和效益,推动实现我区“两个建成”奋斗目标,制定本方案。
      一、工作要求
      全面贯彻落实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全区经济工作会议精神和自治区党委十届六次全会关于全面推进产业转型升级攻坚战的决策部署,加快推动我区产业在新常态下成功突围和破局。根据我区区位优势、资源禀赋、产业基础和新兴产业发展趋势,找准新的着力点和突破口,进行产业结构调整,培育壮大发展新动能新优势。选择一批代表未来发展方向、有较大市场前景、基本处于同一起跑线的新兴产业,加大扶持力度,形成产业规模。以精准
务实的措施推动经济由传统增长动力向新的增长动力转换,由传统增长点向新的增长点延伸,为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提供基础支撑,推动全区工业转型升级,成为实现“两个建成”的新引擎。
      二、主要任务
      立足比较优势,着眼产业未来发展,抓住新一轮科技革命和产业变革的历史性机遇,认真贯彻落实《中国制造2025》,采取非常措施和专项政策,重点在机器人、石墨烯、生态经济、新一代信息技术产业、海洋工程装备、中国—东盟信息港、新能源汽车、电动车、生物医药、军民融合、新兴技术产业化等一批重点产业和领域予以重点突破。
     (一)开展我区产业发展基础调研。
      对我区上述重点领域开展调研摸底,详细了解并掌握我区各产业发展现状、发展规模、重点企业的装备能力、技术水平、重点产品、科研力量、人才队伍、科研机构、重点项目、制约产业发展的主要问题等。2016 年3 月底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等)。
     (二)开展产业国内外发展趋势调研。
      深入调查了解国内外产业发展趋势,掌握研究机构、研究团队、领军企业、产业发展技术路线图、研究重点、专利情况、市场情况等,为下一步制定相关行动方案和政策措施打下基础。2016年3 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等)
     (三)组建专家咨询团队。
      根据各产业发展需要,从国内外企业、高等院校、研究机构、政府部门聘请一批行业技术和管理专家(非常任),组成各产业专家咨询组,为各产业发展提出决策咨询服务。2016 年3 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质监局等)
     (四)制定精准引入方案。
      在调研的基础上,针对重点领域,瞄准世界和国内20 强企业、研究机构,制定精准引入工作方案,主动上门对接,组织开展精准招商活动。2016 年3 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投资促进局、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资委等)
     (五)研究出台专项扶持政策。
      根据各产业和企业发展需要,提供良好的政策环境和优质高效服务,出台投融资政策,包括产业基金、信贷、融资等;对现有财政支持政策调整与完善,包括发展资金、补贴、贴息等;在国家授权范围内,完善税收优惠政策,包括减免地方分享部分企业所得税等;高端人才引进政策和土地政策、优化行政审批、激励机制等。2016 年5 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工业和信息化委;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科技
厅、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国土资源厅、地税局、金融办,人民银行南宁中心支行,自治区国税局等)
     (六)制定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
      根据产业基础和发展趋势,研究制定各产业发展专项行动计划,提出发展目标、重点任务、推进机制和保障措施等。明确各产业布局、重大项目、产业技术路线图等。2016 年5 月底前完成。(牵头部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配合部门:自治区教育厅、国资委等)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
      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由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唐仁健牵头,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张晓钦、陈刚分工负责。成立推动广西工业产业转型升级工作厅际协调小组,下设四个工作组,具体负责组织有关部门推进相关产业发展。协调小组办公室设在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负责协调小组的日常工作,督促落实协调小组议定事项,研究提出重点领域的转型升级政策建议,起草相关文件材料,承办协调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
      1.第一工作组:负责组织推进机器人、石墨烯、智能制造和节能环保生态产业发展相关工作。工作组组长:自治区党委常委、自治区常务副主席唐仁健,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质监局等各1 名领导。
      2.第二工作组:负责推进新兴技术产业化发展相关工作。工作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黄日波,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质监局等各1 名领导。
      3.第三工作组:负责推进新一代信息技术、军民融合先进制造业、中高端海洋工程制造业、中国—东盟信息港发展相关工作。工作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张晓钦,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质监局等各1名领导。
      4.第四工作组:负责推进新能源汽车、生物医药、装备制造及传统产业升级相关工作。工作组组长:自治区副主席陈刚,成员:自治区人民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及自治区工业和信息化委、发展改革委、科技厅、投资促进局、国资委、财政厅、国土资源厅、金融办、质监局等各1 名领导。
     (二)制定工作方案。
      各牵头部门对自己负责的工作制定工作方案,上报自治区人民政府研究审定后印发实施。同时,研究建立长效机制,建立政策措施动态调整机制,根据实际情况及时调整完善相关政策措施,将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转为常态化工作。
     (三)加强沟通协调。
      各牵头部门要积极与国家有关部委、区直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对接,及时了解掌握有关新的政策措施和要求,积极争取国家的大力支持。
     (四)扎实推进落实。
      各任务分工单位要切实加强领导,主要领导亲自抓,建立工作机制,成立相关的工作领导小组,明确职责,积极推进相关工作并按时完成。
     (五)加强督促检查。
      各级各有关部门要把工业转型升级、培育壮大新兴产业发展工作纳入年度工作计划,建立目标责任考评机制,作为绩效考评的重要内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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